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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约谈等行动方案的通知

省政府国防科工办关于印发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约谈等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印发的《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约谈等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安[201815 号)精神,我办结合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和我省民爆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约谈行动方案》《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方案》《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暗访行动方案》《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警示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2018929

 

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约谈行动方案

一、约谈目的

通过约谈,警示、告诫、提醒生产安全问题多、事故多发频发的地区,进一步压实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督促警示各企业举一反三、迅速全面查找并整改生产安全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能力,确保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约谈组织及被约谈对象

(一)约谈组织。约谈由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组织。

(二)被约谈对象。一是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约谈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二是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约谈各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

三、约谈情形

(一)约谈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情形。辖区内民爆行业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段时间事故多发频发的、发生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发生事故被领导批示关注的;对所辖行业范围内存在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不力的;对省安委会、省政府国防科工办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久拖不决或整改不到位的;未完成省安委会、省政府国防科工办部署的安全生产重要专项工作任务的。

(二)约谈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情形。企业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及时整改的;未按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重要专项工作任务的;对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不及时、或隐瞒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

四、约谈安排

(一)时间安排。

81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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