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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和《省安监局 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8年湖北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省政府国防科工办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和《省安监局 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8年湖北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企业: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鄂安办函〔201812号)和《省安监局  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8年湖北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 鄂安监发〔2018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活动。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2018524


省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鄂安办函〔201812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鄂企业和省属有关企业:

  现将全国“安全月”活动组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81号)转发你们,并就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月”宣教活动,按照活动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动网络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

二、把握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活动,及时反映我省“安全月”活动成效。

  (一)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各单位要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在“安全月”期间登录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参加答题活动。各级安监部门和工会重点组织辖区内企业职工参加答题,教育部门重点组织院校师生答题。“6.16”宣传咨询日要设置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引导社会公众参加答题。竞赛答题情况将在全国“安全月”活动官网公布,并列入“安全月”考核项目。

  (二)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按照全国“安全月”活动组委办的要求推选安全文化作品。各市州限推荐1件作品,于710日前将作品和《2018年安全文化作品推荐表》(见附件1)邮寄至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并将电子版发省“安全月”活动电子邮箱。是否推荐作品及作品采用情况列入省“安全月”活动考核项目。

  (三)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各单位于2018710日前将“安全月”活动期间开展效果好、有特色的宣教活动信息报省“安全月”活动电子邮箱(可随每周“安全月”活动动态信息报送,推荐信息必须含图片,《2018年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推荐表》见附件2)。《湖北安全生产》杂志社要及时把握有关活动开展情况,采编高质量的稿件,报省“安全月”活动电子邮箱。各市州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报件数量及选用情况列入“安全月”考核项目。

  (四)“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活动。各单位要发动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拍摄有“安全月”、“安全”元素或与“安全月”各项活动相关的标语、条幅、宣传画、活动现场等图片,《湖北安全生产》杂志社要充分发挥通讯员专业特长,及时捕捉特色场景。有关图片于618日报省“安全月”活动电子邮箱。图片报送及采用情况列入“安全月”活动先进单位考核项目。

  三、及时报送,确保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作品或信息,未按通知要求按时报送的不予列入“安全月”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范围。要严格把关,确保优秀作品、信息及时报送,全面反映各地各单位“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肖四生、陈敏 027-8736681187368232(均带传真)。

湖北省“安全月”活动电子邮箱:hbsaqy@163.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邮编:430046

  

附件: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可从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


省安监局  省总工会关于开展

2018年湖北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

 鄂安监发〔201835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监局、总工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宪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大力推进依法治安,根据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今年6月组织开展第八届湖北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以下简称“网络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活动内容

此次竞赛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重要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批示和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消防安全、校园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各类公共应急安全常识。

二、竞赛活动参与对象

此次竞赛活动面向全省各s安监部门、总工会,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干部、职工,社会各界人士。

三、竞赛活动时间安排

1.注册学习:61-6月20

2.竞赛答题:621-6月30

3.竞赛结果公布和通报:7-8月底。

四、竞赛奖项设置

网络竞赛活动设优胜组织单位奖、先进单位奖、优胜个人奖、参与竞赛先进个人奖。其中:竞赛先进单位奖根据参赛单位组织参赛情况、参赛人员答卷的综合成绩和参赛人数确定;竞赛优胜组织单位奖从先进单位的组织者中选出;竞赛优胜个人奖共60名,分1-10名、11-30名、31-60名三个档次;竞赛参与先进个人奖100名,每天从参赛个人中随机产生10名,共10天。奖项的评定由承办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竞赛获奖名单将在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竞赛活动组织形式

此次网络竞赛活动按规定程序委托武汉博晟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竞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武汉博晟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竞赛相关组织工作。

六、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网络竞赛活动作为强化全社会尊法、学法、懂法、用法意识的有效途径,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进一步把网络竞赛活动推向品牌化。

(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发动、协调,省安监局将把各地参加网络竞赛活动的情况纳入2018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目标考核内容,适时进行通报。

(三)竞赛活动采用网络答题形式,有关竞赛学习资料、时间安排、竞赛答题办法、排名规则、联系方式等其他具体事项见承办单位在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的竞赛活动公告。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511


2018-05-2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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