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鄂国爆函[2016]207号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强化措施标本兼治
遏制民爆行业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遏制我省民爆行业重特大事故,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16〕40 号)精神,现明确如下落实措施,请遵照执行:
一、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严格行业准入,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审查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同时,加强许可后续监管,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严格按规定暂停和取消相应许可。在民爆企业新建、改建项目中,严格安全审查,严禁建设项目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
二、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 4个等级,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并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本地区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图。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按照省安委会有关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上报、整改工作,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
依靠科技手段,不断提高民爆产品自动化生产和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推进技术装备升级改造,严禁使用国家和行业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对民爆生产关键工序的关键工艺参数实施记录和监控,实现自动报警、自动停机。提高民爆产品自动化生产水平,按行业规定逐步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