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鄂国爆函〔2016〕159号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在全省
民爆销售企业开展交叉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销售企业:
为深刻吸取当阳市“8·11”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在全省民爆行业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我办年度监管检查计划和《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9月份在全省民爆销售企业开展交叉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组成及检查方式
此次交叉检查共分九个检查组(分组情况见下表),各市(州)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任组长,市级销售公司安全负责人1名及行业专家2名为组员。各组组长确定人员组成,并于9月9日前报我办民爆处。武汉、孝感组,十堰、神农架组,襄阳、随州组,荆门、荆州组,黄石、鄂州组请自行协商确定组长。我办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抽查和督导检查。
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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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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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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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卫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分公司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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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安兴民用爆炸物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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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沃力源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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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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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鄂西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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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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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中兴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分公司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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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
神农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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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凯龙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分公司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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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凯龙楚兴化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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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天隆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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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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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联安民用爆炸物品配送销售有限公司(分公司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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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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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城林民爆物品有限公司(分公司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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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
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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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乐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分公司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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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
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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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天神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分公司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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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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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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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大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分公司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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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特业民爆物品专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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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
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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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永安民用爆炸p品有限公司(分公司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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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恒瑞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分公司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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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时间
9月12日至9月23日。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对2015年以来组织的各类安全督查、检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核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对照国家及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核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针对销售企业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及执行情况;
2.视频监控、防雷、消防(消防栓、消防水池)等安全设施完好情况;
3.应急管理及应急演练情况;
4.库区内外部安全距离、总体安全条件及库房堆码情况;
5.民爆物品追溯体系信息化系统使用情况;
6.民爆物品出入库台账及人员、车辆出入库区登记情况;
7.硝酸铵销售手续、登记备案、流向监控等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五有要求”、“八类情况”落实情况。
《2016年湖北省民爆销售企业交叉检查表》附后。(可从湖北民爆网之行业协会栏目下载)
四、检查程序
(一)召开首次会议。检查组组长介绍检查组成员、检查内容及要求,企业汇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现场及资料检查。检查组对企业的作业现场、库区及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检查。
(三)填写检查表。检查组汇总情况,讨论整改意见及建议,与企业沟通核实相关情况后,填写交叉检查表。
(四)召开末次会议。通报检查情况,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在交叉检查表上签字(此表一式三份,受检企业、检查组、当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一份)。
五、有关要求
(一)受检地区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应配合检查组商定检查行程,提供交通、接待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检查完成后,各检查组写出检查情况小结,汇总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连同交叉检查表于9月30日前报送至我办民爆处;各企业要积极进行隐患整改,并于10月10日前将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报送至我办及属地行业主管部门。
(三)各检查组成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细致,严格把关,对检查结论负责任。要清正廉洁,奉公守纪,检查期间实行工作餐,严格遵守廉政相关规定。发现有疑难问题难以裁决时,请及时与我办民爆处联系。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