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防科工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两化”体系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办法
为推进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简称“两化”体系)建设,加强“两化”体系运行管理监督,提高系统运行质量,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工作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省国防科工办对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民爆企业“两化”体系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二、考核时间
每半年考核一次。半年考核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年终考核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一)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1、“二数”:即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辖区注册入网的民爆企业总数和民爆企业排查隐患平均数(简称注册总数和排查隐患均数)。
2、“五有”:一是要有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要有工作专班;三是要有培训及服务相关规定;四是要有督查考核办法;五是要有监管问责制度。
3、“八率”:即15天的系统有效登录率、15天的必检项完成率、15天的隐患填报率以及清单编制报备率、短信手机绑定率、隐患整改率、检查覆盖率、四类水平企业控制率。评分细则参照《湖北省安全生产“两个全覆盖”工程绩效考核细则(试行)》附件1。
(二)各民爆企业
1、“五有要求”:一是要有一个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专班、二是要有一套隐患管理台帐、三是要有一套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四是要有一套教育培训制度、五是要有一套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励制度。
2、“八类情况”:包括企业注册信息完整度;三个15天落实情况;企业排查清单报备情况;隐患排查情况;隐患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报备情况;隐患及危险源举报和检出情况、扣分项等。评分细则参照《湖北省安全生产“两个全覆盖”工程绩效考核细则(试行)》附件2。
四、考核方法
(一)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二数八率”内容的工作绩效考核由“两化”管理系统自动完成,“五有”要求完成情况的考核结合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以抽查方式进行。
(二)生产经营单位“八类情况”内容的工作绩效考核由“两化”管理系统自动完成,“五有要求”落实情况结合日常监管以抽查方式进行。
(三)在日常监管中,对“五有”要求不落实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五有要求”不落实的民爆企业,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在总成绩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四)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两化”体系建设考核与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年度评先挂勾,各民爆企业“两化”体系建设考核与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年度评先、安全标准化评定挂勾。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对综合绩效成绩进行排名,并在半年及年终工作会议上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