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加强民爆行业“五一”节日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鄂国爆函[2016]90号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企业:
“五一”将至,汛期即将到来,根据工信部、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根据省政府有关情况通报,我省今年汛期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较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盲目侥幸心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突出抓好隐患整治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严防节日期间及汛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健全管控措施,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民爆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企业要加强生产、销售、存储安全管控,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在汛期,各民爆企业要重点排查生产区、库区的外部环境可能导致的垮塌、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隐患,提前谋划安全风险管控措施,防范未然;要结合新形势下防暴反恐要求,进一步完善生产区和库区人防、技防、犬防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治安防范能力,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专项应急管理,强化安全应急防范与保障措施
各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健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汛情及气象情况,落实灾害天气预测预警机制;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五一”期间及汛期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专项应急保障措施。各地民爆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制定应急值守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和报告,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