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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印发《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国爆函[2015]282号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湖北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推进各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以下简称随机抽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持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实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确保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推进,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高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的要求,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减轻民爆企业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机制

(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依照《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突出重点,力求简洁有效,不求多求全、不重复罗列,可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的要求,建立本地区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对危险性较大或隐患突出的重点单位,应加强重点抽查。同时建立安全监管人员名录库。

(三)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方式

各部门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及时调整完善。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按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需要对全行业进行全面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的执法人员。

(四)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除全覆盖的检查,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监管,加大检查力度。

(五)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

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尊法守法。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我办通报反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细化辖区内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宣传培训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2015-12-3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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