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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印发《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印发《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

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企业:

根据中央综治办等15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做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1022会议”)和《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综治办〔201527号)(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精神,以及省综治办《关于对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开展检查督办的通知》(鄂综治办电〔2015142号)精神,结合我省民爆行业实际,我办制定了《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51120

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

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针对近期一些地方发生的涉及危爆物品、寄递物流行业的重大案件、事故,为加强我省民爆行业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促进规范管理,严格责任落实,全力维护公共安全。根据 “1022会议”及“专项行动方案”精神,按照省综治办《关于对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开展检查督办的通知》(鄂综治办电〔2015142号)精神,结合我省民爆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全面检查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隐患,督促落实隐患整改,严肃查处有规不依、有章不循的企业和个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和属地监管,全面加强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等安全事故。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63月底。

三、行动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1022会议”及“专项行动方案”精神;

2.各民爆企业对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认真进行整改,并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系统强化经常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视频监控、门禁系统作用,严格定员定量,杜绝“三违四超”现象;

4.各民爆生产、销售仓库落实“四防”,严格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强化值守巡视,24小时专人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每小时至少巡视一次;

5.各民爆生产、销售仓库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发放和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民爆物品必须如实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6.各民爆生产、销售仓库根据季节变化,进行防山火、冬季道路运输安全预案演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7.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日报告制度,充实危险品生产线和库区一线安全保卫力量。

四、采取形式

(一)全面自查20151120日至30日)

各民爆企业按照“1022会议”精神和“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围绕行动内容,进行全面自查。

(二)检查督办2015121日至15日)

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民爆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办;由办领导带队,我办抽调民爆行业专家组成两个检查组,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民爆生产企业和重点地区销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同时,我办和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系统进行网上检查。

(三)集中治理20151216日至2016228日)

各企业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认真进行整改落实,经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现场核查后,将整改情况报我办。

(四)总结提高201631日至31日)

各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不足,进一步强化我省民爆行业公共安全防控。

五、有关要求

各民爆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1022会议”精神和“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根据行动内容,全面进行自查。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抽调专门力量,进行拉网式检查督办。同时,各单位要统筹安排,以此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年终岁末安全工作,确保我省民爆行业安全稳定。


2015-11-2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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