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核发及年审指南
一、办理程序
1、形式审查(209室);
2、受理;
3、需要现场审查的,组织专家现场审查及企业整改;
4、审查;
5、作出是否许可决定;
6、发证、公开。
二、申报材料
1、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申请文件;
2、《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文件(从湖北民爆网(www.hubmb.cn)之行业协会栏目下载);
3、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主管部门意见;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注册资金的验资证明文件;
6、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7、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仓库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押运员、驾驶员)任职安全资格证书或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档案文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受理。自申请人提交材料至申领办结,不超过14个工作日(不含专家现场审查及企业整改时间)。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流程图
流程图可从湖北民爆网(www.hubmb.cn)之行业协会栏目下载。
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59811897
投诉电话:027—5981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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