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行业协会 企业动态 安全教育 民爆论坛
 
· 爆炸物品销毁事故分析 · 凯龙股份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实施安全监督 检查分级管理 ·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方案2024年工作清单 · 凯龙楚兴化工集团召开2024“管理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及四季度民爆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及四季度民爆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工安全函〔20231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及四季度民爆行业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全国多地相继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生产面临重大挑战,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四季度历来为事故高发期,一些企业为了赶任务、抢工期易忽视安全生产,且部分地区汛期尚未结束,冬季冰雪等自然灾害因素影响逐步呈现,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部门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强化超前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牢固压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保持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力度

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和中秋国庆及四季度特点,持续深入开展民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一是持续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组织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部署和要求,继续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通过采取多种监管执法检查方式,盯紧风险隐患突出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企业。安全检查要注重发挥专家作用,“既看病、又开方”,既要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又要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各部门要做好辖区内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复审和现场核查等工作,在巩固民爆生产企业二级达标和销售企业三级达标全覆盖的基础上,持续改进提高。

二是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依法行政、从严执法。要层层落实执法监管责任特别是市、县两级责任,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跟踪监管,针对各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依法依规加大惩治力度。要以提高执法效率效果为目标,加强联合执法工作,确保消除隐患、不留后患。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要加强诫勉约谈、警示通报、行政处罚,防止因监管不严而酿成事故。要针对当前民爆市场格局、技术进步特点和从业人员素质,改进安全监管方式,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效能。鼓励各部门按照《民爆行业“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实施指南》和《民爆行业“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解决方案》部署,加大省级监管平台建设力度,并推动落实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提升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能力。

三是加强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全过程安全管控。督促民爆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生产、储存民爆物品,加强生产过程危险物料及废药的安全处置与管理,严格民爆物品出入库全过程安全管控,及时准确掌握民爆物品的数量和流向,对各类安全问题形成“闭环”处置。加强原材料、乳胶基质等危险品的安全管控和现场混装地面站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硝酸铵等原材料、乳胶基质等半成品流失被盗。督促企业加强民爆物品库房的安全保卫工作,完善健全视频监控等安全技防措施,落实民爆物品销售查验手续,确保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

三、提前防范,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节日期间,人流、车流、物流密集,各类安全风险持续增加,要始终绷紧神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同时,各部门要针对第四季度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的特点,进一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关注、调度和提前发布预警信息,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抓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督促指导企业制定落实专项应急保障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民爆企业非必要原则上不安排生产经营任务,确需开展生产经营的,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节后全面开展复工检查和开工前教育培训,防范因员工思想波动、操作防护不当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节日期间民爆行业继续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请指定专人负责,每天下午5时前将安全生产总体情况报安全生产司。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卫水爱,68205388



2023-09-22 08:28

关闭
中央人民政府 工信部 国家质检总局 公安部

copyright©2007 湖北省民爆器材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管理登陆]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  邮编430074
网站服务电话 027-87225032

公安部备案号:42011102001203号42011102001202号

工信部备案号:鄂ICP备10209226号-1
工信部链接https://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