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企业:
现将《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湖北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从根本上消除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厅安全〔2020〕26号)要求,决定于2020年至2022年在湖北省民爆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管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到2022年底,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民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民爆行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成率100%,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达标率100%,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率100%,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率100%,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进一步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022年底前)
建立健全民爆企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员工的安全职责。强化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落实安全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的安全责任,如民爆物品生产线停产复工、新建项目试生产、危险品销爆处理等重要环节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强化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健全安全管理机构(2021年底前)。民爆企业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加大安全投入(2022年底前)。民爆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加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力度,推广自动化、智能化等本质安全度高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减少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向无人化、少人化方向发展。
3.加强安全培训(2022年底前)。民爆企业要建全完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工信厅安全〔2018〕77号)、《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工信厅安全〔2019〕94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确保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4.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2022年底前)。进一步加强民爆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推进安全风险自辨自